1 外资投资者股权出资操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汪维权黑龙江博贯律师事务所杨威威大庆市工商局外资科2011 年 12 月[摘 要]对于一个主权国家的经济发展与民生需求来说,外资并购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
通过利用外资,既要扩大对外开放,也要维护国家安全,这个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本文从操作层面探讨了外资投资者股权出资安全审查、法律适用、 出资条件、财产范围、财产价值确定以及财产转移手续等问题
[ 关 键 词]外资股权出资安全审查财产 程序对于一个主权国家的经济发展与民生需求来说,外资并购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通过利用外资,既要扩大对外开放,也要维护国家安全
外资投资者股权出资操作,也应重视这个问题
二○一一年二月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1〕6 号)《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本文以下简称 “并购安全审查通知” )发布,并于三十日后正式实施
而此前的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为保证《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与《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相一致,对《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本文以下简称“并购规定”)作了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鉴于两部规章中均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进行并购均须参照这两个规定执行,因此,本文中除引用规章原文的“外国投资者” 称谓外, 笔者将外国投资者与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统称为“外资投资者”
“并购安全审查通知”与“并购规定”两部规章的实施,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而相应的股权出资操作也要受到相应强制性规定规范
笔者认为, 在操作实务中,有五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一、外资投资者股权出资涉及国家安全的安全审查问题
外资投资者股权出资是否需要进行安全审查,取决于其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同时取决于该外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