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中共**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我县的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正逐步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新的动力源和新的增长点。江泽民“七一”讲话发表后,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县委进一步加大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力度,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立足企业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健康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一、目前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基本状况及党组织的设置情况到2003年3月底,全县非公有制企业达123家(个体工商户6013户),其中石材企业73家,占总数的59.4%,铁矿企业15家,占总数的12.2%,金矿企业7家,占总数的5.7%,木材及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占总数的4%,其它企业23家,占总数的18.7%。现有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2790人,年产值5.5亿元,上缴税金1300万元。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中,无党员的企业26个,有党员的企业97个,共有党员302人。目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企业11家,占全部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8.9%(其中有党员116人,入党积极分子28名)。二、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主要成效我县现有非公有制企业大体有两类,一类是原来的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的,这类企业的特点是企业生产经营、职工结构相对较稳定,各种群众组织基本健全,职工中党员多为技术骨干和企业中层管理者,素质普遍较高,新企业主多为原来的厂长、经理,政治觉悟比较高。另一类是个人投资或招商引资新建的,这类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少,生产经营状况不稳定,职工流动频繁,企业中的党员少,且都是企业驻地的农民,离土不离家,所从事工作多为重体力劳动,思想观念基本没有转变,到企业中工作只是临时打工挣钱,企业主身份复杂,是党员的非常少,政治觉悟和个人素质不是很高。按照上第1页共5页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形成有效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完善责任制度。县委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形成了“县级领导抓谋划,有关部门抓落实,组织部门抓督导”的工作机制。今年,县委在要求认真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又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四个到位”要求,即: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健全档案,全面掌握情况。在初步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台帐的基础上,2002年6月和12月,组织部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情况进行了两次大规模调查摸底,进一步充实了有关档案材料。各部门和乡镇党委也都同步充实、完备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台账,对企业运行状况,党员、积极分子和职工情况,党组织活动等情况做到了全面掌握,有案可查。三是定期反馈,及时了解动态。每两个月,各非公有制企业填写一次党建情况反馈卡,由各党委整理汇总后上报组织部备案。四是专人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各党委委派党办(组织员办)主任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直接负责、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五是深入调研,强化督导协调。组织部深入到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研,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第一手材料,并对具体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这样,我县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格局。(二)明确职责,分类管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一是明确规定了部门、党委、村党支部等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所有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我们按“属地管理,便于工作”的原则,把企业党建工作、党组织关系隶属等按“过渡式”、“新建式”、“挂靠式”三种方式分类管理。过渡式:对原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明确要求由原党委负责党建工作,企业改制与党组织建设同步进行,改制后新建的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新建式:对个人投资、招商引资等方式建立的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党建工作,明确要求由驻地乡镇党委第2页共5页负责组建、管理,企业党组织隶属于当地乡镇党委;挂靠式:对没有建立党组织的私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