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本原则 一、 普遍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具有普遍性
对这一原则,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从社会学层面来看,普通性原则既是社会公正、教育公平的体现,又是面向全体学生这一要求所决定的:从心理学层面来看,每个人都具有创新的潜能
创新潜能不是少数人或者少数尖子学生才具有的,每位学生都有创新的潜能
教育的任务就是开发蕴藏在每一个学生身上的潜在创新能力
从这两个层面看,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面向全体学生
班主任往往有个认识误区:只有功课好的学生才有可能迸发出创新的火花,而对于分数低的学生,认为他们连最基本的知识都没有学会,还谈什么创新呢
因此,老师提出有难度的问题时,总习惯找功课好的学生回答;设计主题班会时,总向几位班干部讨主意:外出活动时,总喜欢让性格外向、热情主动的学生组织
这样一来,那些功课差的、不是干部的、内向的学生难得有“闪光”的机会
事实上,分数高低并不是衡量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唯一标杆
功课不出众的学生也渴望能有机会“露一手”,可是老师往往把他们放在被遗忘的角落
这种不公正、不科学的做法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
这些学生常常埋怨“老师偏向”
因此,我们提倡这样的口号:把您期待的目光投向每一个学生,把您满意的微笑让每一个孩子分享
二、层次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即针对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确定不同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途径
由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对象具有不同的身心发展特征,如中学生和小学生的思维发展水平、想象力、独立活动能力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这就要求教育者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时,要考虑到教育对象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确定培养目标、内容、方法和途径
忽视了层次性,我们可能把苛求当成严格要求,把学生富于想象的科普小论文视为幼稚天真,把学生敏锐的社会小调查批评成缺乏起码的统计学知识,把充满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