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单位对工期问题的工作联系单的回复档关于对违法建筑处理的督办单有关事项的回复领导办:接到批示件后,xx高度重视,7月18日下午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城乡建设、规划、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管执法、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部门召开了整治违章建筑有关问题专题会议,对依法整治违章建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项工作已进入调查摸底阶段
具体措施如下:一、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及《XX县区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城市规划区域内(包括镇区)的违章建筑,主要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拆除
其中,在农用地违法建设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置
在建设用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置;城市规划区域外的违章建筑,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考核奖惩,强化监管职责
对违章建筑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办要制定本辖区违章建筑巡查控管方案,以村(居)为单位,细化明确责任领导以及巡查时段、巡查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措施
特别是市重点项目用地、城中村以及纳入旧城改造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镇驻地及周边区域,要切实加强巡查控管,对于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已形成事实的违章建筑,要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拆除
市政府将把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整治标准、考核办法以及奖惩措施,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辖区存在严重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根据《XX县区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有关第1页共3页规定,对辖区内发生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农田10亩以上及其他严重违法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