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优美环境文明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解决和加强我院在环境卫生和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医院卫生服务,提高我院文明服务和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就医环境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自治区卫生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宁卫党发〔2013〕3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7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优美环境文明服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和行风评议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保健院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卫生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院环境卫生建设与管理,实现环境整洁优美,彻底扭转“卫生单位不卫生”的局面,树立保健院在我市的卫生示范作用;深入、持续开展文明服务,到达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活动范围保健院各科室
四、组织管理保健院负责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各项标准、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院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督导检查
为了保证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优美环境文明服务”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创建“优美环境文明服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如下:组长: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