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爆破器材技术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爆破器材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
本规范所指的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为爆破器材使用单位、参与爆破器材配送或/和爆破工程施工的爆破器材生产、销售企业
本规范适用于省内的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固定或/和临时储存爆破器材
2 引用文件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80098-1998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3 爆破器材储存设施分类 爆破器材储存分设施储存和无设施存放两大类
爆破器材储存设施分为地面仓库、小型仓库、临时仓库和作业保管箱四类
一类为地面仓库
凡爆破器材日最大使用量达到 1吨以上且作业时间 3年以上的矿山爆破、爆破工程,只要符合地面仓库建库条件的,均可建造地面仓库
一类为小型仓库
凡爆破器材日最大使用量达到 1吨以下且作业时间 3年以上的矿山爆破、爆破工程,只要符合小型仓库建库条件的,均可建造小型仓库
一类为临时仓库
凡爆破器材使用年限在 3年以内的土石方爆破工程,只要符合临时仓库建库条件的,均可建造临时仓库
对爆破器材日使用量达几吨以上且运输不便的土石方爆破工程,如在海岛爆破开挖,深山老林大型水库施工等,可参照建造地面仓库
一类为作业保管箱
在爆破作业现场,雷管和零散炸药、导火索必须置于不同的作业保管箱内
矿山爆破、爆破工程分别指利用爆炸物品开发经营性、非经营性矿山资源的行为
无设施存放分为露天存放、井下存放、硐室存放等
4 爆破器材储存设施建设标准 4
1 一般规定 仓库不应设在易受山洪、滑坡、台风和潮水侵害的地方,宜设在偏僻地带; 仓库内部、外部安全距离满足有关规定;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和保管员; 仓库墙体和围墙密实、坚固、完整; 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