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送审稿) 3 路 线 2003
03 3 --1 3 路 线 3
1 一般规定 1 路线设计应根据公路等级及其功能,正确运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确保行驶安全、舒适
2 路线走廊带的确定应考虑走廊带内各综合运输体系的分工与配合,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合理布局,以充分发挥和提高公路总体综合效益
3 公路选线必须由面到带、由带到线,在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地质灾害等调查与勘察的基础上论证、确定方案
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做好总体设计,使公路的各项构造物布置恰当,选型合理,工程经济实用,且同当地景观相协调
5 路线线位应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农田与水利建设、同城镇规划的协调,少占良田,避开古迹、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有利环境保护等,进行平、纵、横综合设计,做到平面顺适、纵面均衡、横面合理
2 车道宽度应符合表3
2 车 道 宽 度 设 计 速 度 ( km/h) 120 100 80 60 40 30 20 车 道 宽 度 ( m) 3
00(单车道时为3
50m ) 3
3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各路段的车道数应根据交通量与服务水平要求确定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车道数为四车道以上时,应按双数增加
4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
中间带由两条左侧路缘带和中央分隔带组成,其各部分宽度应符合表3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送审稿) 3 路 线 2003
03 3 --2 表 3
4 中 间 带 宽 度 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60 中央分隔带宽度(m) 一般值 3
00 最小值 2
00 左侧路缘带宽度(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