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VIP免费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1页
1/10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2页
2/10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3页
3/10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乐府办发【2010】7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长期居住本市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以下统称城乡居民),可自愿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参保缴费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 第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 11月 1日至 12月 20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由高校统一组织,在 9月 1日至 12月 20日开学时收缴。新入学大学生需缴纳当年 9月-12月以及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 城乡居民按下列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高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由所属学校或托幼机构集中组织参保缴费。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在册学生和在园幼儿医疗保险费收缴和参保信息登记录入等工作,并按时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存入学校或托幼机构所属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 (二)其他城乡居民和学生儿童在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社会保障所负责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和参保信息录入等工作,并按时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存入所属区(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 第五条 城乡居民参保时,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 城镇重度残疾人、城镇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的参保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社会保障所(站)根据当年民政、残联审核确认的困难对象名单,在参保人员申报登记时先进行身份确认后再办理参保手续。城镇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应提供城市低收入家庭相关证明。 第六条 在学校参保的特殊困难对象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低保家庭学生应提供《乐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和领取低保费的凭证。 (二)重度残疾人(学生)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三无人员”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七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卫生部门,按照...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