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与分类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 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2
刑法是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3
刑法是刑事实体法 二.刑法的基本特征 1
独立性 根据宪法,制定刑法
刑法是宪法之下的基本法,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2
严厉性 以最具痛苦性的制裁手段——刑罚去惩罚犯罪、保护社会 3
广泛性 民法——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行政法——拥有国家行政权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关系 刑法——涉及各种社会关系,涉及许多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 4
补充性 (1 )刑法作为整个法律规范体系有效性的最后保障而存在 (2 )只有当民事、行政法律不足以制止某种危害行为以保护重要利益时,立法者才考虑动用刑法 三.刑法的分类 (一)广义刑法、狭义刑法 1
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附属刑法: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2
狭义刑法:即刑法典 (二)普通刑法、特别刑法 1
普通刑法:在一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刑法规范的总称 2
特别刑法:适用于特别的人、特别时间、特别地域或者特定事项的刑法 (三)形式刑法、实质刑法 1
形式刑法:从名称(形式)上就可以知道其属于刑法范围的法律 2
实质刑法:名称上看不出是刑法但其内容规定有犯罪、刑罚的法律 (四)国内刑法、国际刑法 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一、刑法的性质(同之前“刑法的特征”)独立性、严厉性、广泛性、补充性 二、刑法的任务 保护法益——国家、社会、个人的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三种利益, 谁居于首位
章:两编之下的单位总则分为五章;分则分为十章,规定了十类 犯罪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