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人民银行县支行 职能定位问题探讨 内容提要 关于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职能定位问题的讨论,本质上是中央银行内部制度设计范畴内的组织体系构建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自身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不断变革也是中国现代经济金融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人民银行作为中央政府重要宏观调控部门,在履行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等职能时候,要充分认识我国的复杂情况在于现在是二元经济双重体制,一方面有大量的民营企业存在,另一方面还有国有经济,还有地方政府经济,这些调控起来就比较困难。与此相对应人民银行内部组织体系改革,也会考虑与现行经济政治体制状态保持一致性,要结合到经济转型期国家的实际特点,将历史、社会、文化和民族等多种要素综合权衡,不能一味照搬教科书,生搬硬套,在这个方面我们是有经验和教训可以总结。 开宗明义,本文首先将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模式取向,行政体制改革,金融体系改革和完善等方面列举应该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支行组织体系的建设和职能作用的发挥理由;其次,通过对新时期人民银行职能和职责出现的新要求及其衍生性作用,分析人民银行基层机构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最后,对新形势下今后人民银行县支行职能定位以及如何做好工作提出建设性的设想和方法。 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不仅要考虑到自身担负的任务和承担的责任,而且要重视国家利益,尽量与国家经济目标保持一致。“三农”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一个和谐的社会能促进经济增长,一个动荡的社会不利于经济发展。因此,人民银行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时,应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而保持农村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2 人民银行县支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对辖区内的金融改革、金融创新和金融管理应主动承担责任和义务。应该积极推进属地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创新和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注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机制及其变化中金融服务体系效率问题的研究。在处理政府和中央银行关系上,中国在经济和政治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改革空间。人民银行系统各层机构都有推动这方面改革的职责,这些工作不仅包括已经在做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以及正在进行中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还包括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有全局宏观的全局与宏观层面的生态环境,包括政府、立法、司法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