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个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姓 名:张三,李四;性 别:男,年龄:35,住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万里社区 45 栋 205 室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公担;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宁波市万里学院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餐饮小吃店,主要经营宁波特色小吃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1日止,共 1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产品技术方式出资,按计人民币一万元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1:1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 1:1 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 1:1 为依据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