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鼓励民间投资新36 条具体内容全文 “针对性强,措施实”新政策有新特点 早在五年前,国务院就已经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包括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 3 6 条措施。与非公经济3 6 条相比,这一次新的政策究竟有哪些特点、亮点?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首先有很强的针对性,涉及面更广,措施更加具体实在。 新36 条(New 36)。具体内容全文 新3 6 条是指“非公经济 3 6 条”颁布 5 年之后,国务院于 2 0 1 0 年 0 5 月 1 3日再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由于该意见中共计有 3 6 条,为了与非公经济 3 6 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 6 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 0 1 0 〕1 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 0 0 5 〕3 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