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经济法与民法的论争讨论 摘要 经济法学界与民法学界的论争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初,现在两法之争也已经尘埃落定
笔者虽然无缘见证当时的学术争辩,却对这场争论早有耳闻
本文目的在于通过对这次论争的讨论,总结其现实意义
关键词经济法 民法 计划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号:1009-0592(2024)12-021-02 一、经济法与民法论争的历史背景 经济背景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经济进展还没有走出明确的方向,计划经济体制根深叶大,而未来的进展方向不明
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之下,社会经济的进展急需配套的法律制度来支撑其制度框架
于是,在当时是制订一部民法还是经济法就引发了全国范围内长达 7 年之久的大论战
政治背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经历了十年文革,中国人民深深体会到了人治的缺陷所在,意识到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国家高层领导对人治与法治的深刻体会,促使了法治建设的开展,而法制的进展必定会带来法学的回归与繁荣
经济法与民法的论争恰恰就是法学蓬勃进展的一个侧面
经济法与民法论争的学术背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后,国民政府时期的大批法学家跟随国民党的步伐移居台湾;而国内废弃六法全书,构建新的法律体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起步不久的现代法学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其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第一部宪法纷纷出台,法学开始有了新的进展
然而好景不长,国家领导人开始摒弃法律,加上文化大革命时期学术的万马齐喑,中国法学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法学的整体水平是低下的
加上当时国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经济法观点基本照搬了苏联的经济法学说,再加上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都是国家管制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