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郊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讨论联合课题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是惠及广阔农民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市郊区建立完善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市委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村镇”的根本要求。对于统筹城乡协调进展,加速首都城市化进程,应对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挑战,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北京郊区农民养老保障现状及问题目前,北京郊区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家庭养老。目前,郊区农民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靠家庭和子女供养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 58%。(二)土地收益保障。土地收益保障是家庭保障的主要经济基础,两者相辅相成。(三)农村社区养老。这主要是部分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对乡村社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提供退休费、举办敬老院、建设老年公寓等。全市享受乡村社区退休费的老年人有 11 万人左右,占现有老年人数的 26%,主要集中在朝、海、丰、大、通、顺、昌等近郊。(四)商业保险。目前我市还有少数有条件的村和个人参加了商业养老保险。(五)最低生活保障。截至 2024 年底,郊区共有 39442 户,74914 名农村低收入人员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由县乡两级财政负担。但是,这是一种特别的保障,不是专门针对农村老人的,因此,不是所有农村老人都能够享受。(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农保制度建设始于 1991 年民政部在全国部分农村的试点,1995 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通知》(京政办发〔1995〕107 号),提出了农保制度建设的框架、目标和具体实施细则。目前,在全市 308.2 万农村人口中,有 37.8 万人参加了农保,占农村人口总数的 12.26%;领取养老金的人数有 1.8万人,占已参保人数的 4.8%,平均月领取 100 元。当前北京郊区农民养老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公共福利制度意义上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京郊农村尚未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和强制性。而我市除了“农保”以外的其他几种保障形式均不具备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二)现行农民养老制度不能适应我市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挑战。2024年,北京市户籍人口共计 1162.9 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 308.2 万,非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