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的几个问题会议纪要中的几个问题44、通知解除的条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96条、第99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96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44、通知解除的条件《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6、违约方起诉解除《合同法》第110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7、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