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XX 市 2008-2009 年度农业标准化 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标准化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目标 全市 2008-2009 年计划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 60个。争创国家级基地 5 个、省级基地 10 个;建设市级基地 45个:种植业项目 25 个,养殖业项目 15 个,林业项目 5 个。 二、建设范围 在我市地域范围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生产基地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三、建设内容 (一)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部门主导,明确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实施;明确技术负责人,落实技术指导;建立工作制度,规范生产行为,做到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制定基地标牌,标示基地名称、规模、主导产品,标准等级。 (二)建立标准体系,落实标准覆盖 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建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完善主导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并经质监部门发布认可。标准化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三)强化技术培训,培训农民标准化生产 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户或职工进行农业标准化培训,让生产农户学会和掌握标准化生产技术。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使生产者转变观念,知道标准化、接受标准化、实施标准化。 (四)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做好生产记录 实行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做到管理处罚有据。农户建档率80%以上。 (五)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监管制度。坚决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的禁用农药(兽药、添加剂),限用农业投入品必须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提倡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 四、建设要求 各项目基地必须集中连片,生产(面积)达到一定的规模,主导产品优势突出,基地特色明显,主导品种不超过 3 个,具备较强的标准化技术支撑力量,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畜牧业基地必须符合《畜牧法》规定的条件。 (一)种植业 1、蔬菜(瓜果)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 200 亩以上,总面积达到 1000 亩以上,带动农民 1000 户以上; 2、食用菌基地:核心区面积 100 亩以上,带动农民 200 户以上; 3、粮油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 2000 亩以上,总面积达到10000 亩以上,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