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功能主义、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理论 在社会学及其相关学科中,社会结构是一个使用极为广泛,也极为混乱的概念(W
Sew ell,Jr
,1992:1)
这不仅表现在人们可以用不同的词语,如社会系统、强制性合作伙伴、制度、整合和网络等来表征社会结构,而且表现在同样是对社会结构一词进行诠释时,不同的学者也会有不同的侧重点
前一种做法大多散见于先躯者们的经典论述中,后一种做法则涉及结构功能主义、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各理论流派的主要观点
显然,后者更是本文需要着重铺陈和分析的方面
一、早期结构研究的经典论述 在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构成社会学初创期最深层的性格时,社会结构概念的建构基本依赖生物学的移植与嫁接
孔德(Comte,A
)、 斯宾塞(Spencer,H
)和涂尔干(Durkheim,E
)的有关论述, 都直接反映了这种自然科学取向的认识方式
孔德认为,社会是一种有规律的结构,它与生物有机体有极大的相似性,是一个由各种要素组成的整体
这种整体结构同它的部分之间具有一种“普遍的和谐” ,而普遍和谐的根基在于人性
他相信,人类自然拥有博爱的倾向,扩充这种倾向就可以引导人类迈向秩序与和谐的境地;而他认为,人类博爱倾向的孕育和发展地,首先是家庭,这是“社会真正的要素或称之为社会的细胞” ;然后是阶级或种族,这是“社会的组织” ;最后是城市和社区,这是“社会的器官” (Comte,A
,1975 :241— 242)
可以说,孔德在这里已经在一些观念事实上引出了一个结构解释视角— — 尝试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用人性、博爱与秩序的联系串接社会结构的概念
斯宾塞沿着相同的方向作了更具体化的努力
他提出了宏观结构的总体规模、复杂性和差异性的问题,并在区分结构与功能的基础上,引入功能需求的概念,试图用需求来解释各种社会组织的存在
换言之,以功能体现社会结构现实
对应于生物有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