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唐山附件国丰南区 300 万吨技改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315-CM-0100-0603 1 目的 增强总承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法规和规程措施能够切实执行,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总承包施工活动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南区 300 万吨技改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3
1 施工分承包招标和分承包合同签订3
1 在施工分承包招标之前指挥部应确定专职的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施工管理部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区域项目部也应配置专职安全工程师(即安全员),确定的方式为工程建设部任命或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聘任,原则上区域施工经理不兼任安全工程师
2 施工经理、安全工程师在施工分承包招标时要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假如投标单位有特种施工的投标内容则施工经理、安全工程师还要审查其相应的特种施工许可证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安装许可证;起重机、电梯安装许可证、电力设施安装许可证、消防(火灾报警、电气防火)施工许可证等
4 施工经理、安全工程师在施工分承包招标时要审查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要重点审查其中的“施工平面布置”、-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主要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章节内容
5 在分承包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要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两个专门的附件
2 建筑及安装施工3
1 第一次安全专题会1)主持人:区域项目副经理(区域项目副经理不在时则由区域施工经理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