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规定》印发 -------------------------------------------------------------------------------- 2024-07-10 08:21:00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于近日以中电投生产[2024]31 号文、印发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系统各单位仔细遵照执行。其全文如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工程的含义 生产工程是指利用生产资金对发电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设施进行的维修 、大修、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工程。 第三条 工程项目应遵循的原则 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工程资金要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分项计算,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项目、重大维修、大修项目要实行招标管理。 第四条 生产工程资金来源 一、折旧资金。 二、按规定用于技术改造的环保专项返回费用和保险赔偿费。 三、其它资金。 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生产工程项目。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工程项目的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规划的编制 一、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力工业进展水平,以及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技术改造的实际情况编制集团公司五年技术改造规划纲要。 二、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五年技术改造规划纲要,编制本单位的五年技术改造规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在此基础上制订本单位技术改造和大修三年滚动计划。 第八条 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及可研 一、年度计划应以技术改造规划、三年滚动计划为依据,结合设备状况进行编制。 二、各单位应在每年 10 月底以前按规定上报下年度生产工程项目计划和费用计划,集团公司在每年一月中旬完成计划批复。对较复杂的项目或改造资金在 3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同时提报可研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凡需进行设计审查的重大项目,待设计批复后上寺艮。要求可研报告论据充分、内容完整。各负责单位按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