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辩题如果是个事实判断的话:大学生广泛社交,这本身就是大学生的一种行为,不是学校的政策
并不是说我论证了利大于弊后学校就会去鼓励广泛社交
这里讨论的是这种行为
首先明确“广泛”的含义,接下来我们就去大学生广泛社交带来的影响
这里讨论的主体是“进行广泛社交的大学生”,这样面就窄了,我们没有强迫谁去进行广泛社交,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不会去广泛社交,大部分学生都在学校中度过大部分时间,也没有达到“广泛”的程度,就是说有些人根本没去进行广泛社交
直去讨论那些“广泛社交的人”
进行了“广泛”社交的学生,是有一些共性的,在这些共性的基础上去讨论,会有利些,因为这些人中大部分都有浮躁,学习不扎实的特点
结合社会事实,这样浪费了他们正常学习的时间,也有一定风险受到社会不良分子影响
这样论证利大于弊会有利些,因为现在只讨论“进行了广泛社交”的那些人
如果看做一个价值导向型命题:这样讨论的主体就成了很宽泛的“大学生”
比第一种看法多了很多内容,因为这里有“那些没有进行广泛社交的大学生如果进行了广泛社交后的利弊比较”
大学生的很多特质要包含进去,就不只是浮躁,还有虚心好学等等
这样讨论的范围成为一个总体
有些学生根本不会去广泛社交,但还是要去分析对他们的影响
这样正方就会强调现在很多大学生社会技能是多么的缺乏,广泛社交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等等,这样可以辩的地方就多了
我们要不要提倡大学生广泛社交
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叫“广泛社交”,大学生在学校社会生活中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社交活动,那些是必须的
那么,“广泛”社交就必须超出这个范围,否则这个辩题就没什么意义了
而那些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的社交活动是如何发生的
有偶然成分,但很大部分还是因为”广泛社交大学生”的主观原因,是他们自己去寻找的这种机会
对这个命题的认识不同,讨论的主体也就不同
这个辩题“大学生广泛社交利大于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