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XX年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强化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政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1
落实主体责任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担负起组织和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
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
各纪检部门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担负起纪检监察责任,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压实各级责任
根据各处室、各单位、各部门岗位职责把党风廉建设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的人
积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分工情况,围绕“权、钱、人、物”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本部门和行业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制定相应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各种违纪现象发生
严格执纪问责
对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未能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对违反“三重一大”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有令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