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书•律历志(上)全文【说明】《》十志,是从《》八书发展而来
《史记》是礼、乐、律、历、天官、封禅、河渠、平准等八书
《汉书》是律历、礼乐、刑法、食货、郊祀、天文、五行、地理、沟洫、艺文等十志
两者有同有异,如进行比较,可以看出继承和发展的情况,下文说明各志时将略作交待
书志,在正史中是各种典章制度、礼乐文化等专史,学术价值突出,与纪、袭、列传等的特点不同
《汉书》十志的特点是详赡,内容十分丰富,学术价值极高,不仅超过《史记》八书,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且在二十四史书志中,也名列前茅,为许多后来者所不可企及
本卷《律历志》是结合音律和历数叙述它们计算方法的篇章
叙述音律、度量衡、汉代历法(主要是依据和介绍刘歆的《三统历》)及其与农业和日常生活的关系等内容,比之《史记》律、历两书要丰富扎实得多
但它把太昊至刘秀的世代更替都排列起来,注明所值五德之运,意欲证明汉以火德代周之木德;正如帝尧之以火德代替帝喾的木德一样,是按必然的程序进行的,显然是历史循环论在作祟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1),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2)
自伏戏(羲)画八卦(3),由数起(4),至黄帝、尧、舜而大备
三人稽古(5),法度章焉(6)
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7)
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8),孝武帝时乐官考正(9)
至元始中王莽秉政(10),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11),言之最详
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2于篇(12)
(1)《虞书》:谓《舜典》
同:统一之意,(2)齐:划一
(3)伏戏:即伏羲
(4)由数起:此谓卦起于数(刘攽说)
(5)三代:指夏、商、周
(6)章:显著
(7)谨权量等句:见《尧曰篇》
法度:谓丈尺
逸民:谓有德而隐居者
(8)张苍:本书卷四十二有其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