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一、总体概况武汉纺织大学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服务型大学”为办学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专业嵌入产业链、产业哺育专业群”的专业建设思路,努力打造“重品格,牢基础,强实践,能创新”的地方行业大学人才培养特色,精心培养“知识、能力、品格”三位一体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纺织行业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2011 年 9 月 29 日学校被批准为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高函 [2011]17 号),2012 年 2 月 14 日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轻化工程等4 个本科专业获批加入实施卓越计划(教高厅函[2012]7 号),近两年来,我校按照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及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工程教育的新方法、 新思路,结合校情, 精心规划, 密切校企联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从 2011 级开始我校以试点专业相关学院为基础整体规划、分步推进,拟定本科层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实施方案。组建1~2 个“卓越工程师试点班”,每班人数控制在 30 人左右,并根据计划实施的效果对试点专业学生规模进行相应的调整。学籍实行单独管理,采取综合考核和动态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班级名称学院层次服装设计与工程(卓越)试点班服装学院本科纺织工程(卓越)试点班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试点班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本科轻化工程(卓越)试点班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二、组织管理为保证卓越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 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 人事处、 财务处处长及各相关学院院长组成的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卓越工程师计划”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卓越计划”工作小组和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工作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试点专业学院院长为成员组成,负责“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教学环节落实、教学条件建设、质量考核、学籍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试点专业负责人、合作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级工程师等组成,提出可操作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实施咨询意见,并指导各专业制定培养目标、专业标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协调落实企业工程实践教学环节。各试点专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