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 校本应用考核评价指南 一、总体考核要求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校本应用考核力求建立成果导向的能力评估模型,以评促用,要求参训教师一人一案,每人需提交至少一项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形成的案例材料,并需在所提交材料中注明本人提升的 2 个“微能力点”
有关 30 个微能力点的能力描述和实践建议参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指标》(华东师大版)
教师全员培训结束时,每校按参训教师总人数的 5%向县(区)推荐报送校级优秀案例
鼓励提交项目式学习、STEAM 教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类的优秀案例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在线教育教学形成的优秀案例,可纳入报送范围
二、校本应用案例考核规范 1
校本应用案例可以是个人成果或团体成果
对于团体案例成果,教师个人可提交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材料,并需在提交材料中注明本人提升的两个“微能力点”,作为本人参加校本应用考核的依据
每个校级优秀案例需提交标*的所有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县(区)管理部门,具体上报方式后续通知
校本应用案例的评价标准可参考表3
三、校本应用案例提交材料 校本应用案例分为两类: 课 例研 究 类、实践专 题 类,分别 提交如 下 材料: 1
课 例研 究 类案例提交材料 教师个人或团体完 成的单节 课 或单元(主 题 )课 的课 例研 究 ,提交材料包 括 : ① *教学设 计 方案(含 信息技术应用分析 ): 模板 见表1 ② *授 课 课 件 (PPT 等 多媒 体材料,需突 出 体现 信息技术应用点) 2 ③ *课 堂 教 学 实 录 ( MP4 格 式 1G 以 内 , 总 时 长 在 45 分 钟 内 , 需 包 含 信 息技 术 应 用 环 节 ) ④ *信 息 技 术 教 育 教 学 应 用 反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