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我国商业银行不应忽视的业务 “福费廷”(Forfaiting)一词来源干法语"à forfait",含“放弃权利”的意思。福费廷业务是一种商业银行(通常是出口方银行)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已经承兑的、通常由进口商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它是结构贸易融资业务中一种灵活、简便、有效的融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发展非常迅速。它通过以无追索权的方式买断出门商的远期债权,使出口商不仅获得出口融资,而且消除厂出口商远期收汇风险以及汇率和利率等风险,同时又能增加银行的盈利水平。由于这种业务是由提供融资的机构(通常是银行)无追索权地买断远期票据,因此,在国内通常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包买票务业务,而融资商,即银行,通常被称为包买商(Forfaitor)。 从“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历史来看,这一贸易融资方式在国际上已流行了几十年,其融资领域越来越广,融资方式也越来越灵活。从目前的发展来看,该种融资业务已不仪仪局限于资本性货物以延期付款方式的出口部分的范围内,而是逐步发展到对消费性货物,乃至对即期付款方式也可以叙作“福费廷”融资,比如有的外资银行将"S I L E N C ECONFIRMATION"(信用证项—F 的默认保兑)也列入了“福费廷”融资的范畴。可见,由于出口形式的多样化发展,促使“福费廷”业务也越来越向着适合出口业务需要的方向发展。 从上述“福费廷”业务在国际上的发展来看,发展“福费廷”业务主要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日益增加的出口量二是由于出口的增加而带来的对资金的需求的增加三是由于延期付款的增多,而使出口商越来越要求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或避免收汇风险。从我国目前的外贸出口形势及出口结构、出口国别来看以开展“福费廷”业务来支持我国外贸出口业务的发展,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存在着极强的可行性。 1、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买方的融资条件逾加苛刻,延期付款方式日益增加,这就为“福费廷”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必要性。 近几年来,我国的外贸出口业务日益增加,特别是一些资本货物的出口大部分销往第三世界,而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为缓解外汇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压力,明确规定,无论是消费性产品,还是资本性货物,所有进口一律实行延期付款。有的规定在 3 年以上,有的长达 7-10 年。如:伊朗政府规定,除涉及国计民生的少数商品之外,所有进口均采用360 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付款方式。叙利亚政府则规定,所有进口均采用180 大以上的承兑交单托收结算方式。这类规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