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计划 来源:发布日期:2010-11-24 1.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为了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 号,简称“05 方案”),根据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的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除必须完成课堂理论教学的学时外,还安排相应的学时用于实践形式的教学。通过实践教学这一环节,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去认识社会、指导实践,在接触、参与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加深对所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培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适应社会的综合素质与技能。 2.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 (1)配合理论教学和为了更好地增强理论教学的实效,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避免学生脱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而空谈,使其学习不是仅仅停留在单纯的“知”的层面和环节上,力争通过实践来实现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方面的“知”与“行”的一致。 (2)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大学生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问题的重视和兴趣,丰富自己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从而实现在保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其人文教育功能。 (3)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我院大学生素质教育、诚信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在推动学生的思想理论素质的同时,还要利用实践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等。 (4)着眼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帮助学生作好走向社会的思想认识上的准备,在有针对性地解决某些有必要认识和解决、而又是仅有课堂教学所无法解决或很好解决的特殊社会问题时,即有必要安排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完成这类教学任务。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帮助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立场去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思辨能力和道德践行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提高职业人生境界,使学生真正成为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3.教学要求 (1)教学必须以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发展为中心。实践课程设置必须围绕学生的思想道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