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数据背景下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探讨大数据背景下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探讨 【摘 要】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消费方式开始变的复杂多样,经营者会更多的选择通过大数据技术来更全面的掌握消费者的信息以及消费行为的特点,从而做出具有针对性和高效率的推举和服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这个时代下具有了更高的价值。也正是因为这种特别的数据时背景,使得看似简单的交易背后,个人信息的安全却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并没有随着问题的出现而得到及时的完善。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着分散式和碎片化的特点。对于复杂的长期的这种新型消费模式,可以借鉴别国的经验,出台专门的法律规定,以不同的主体角色为视角,构建权利,责任,监督,救济等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从而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信息 法律规制 截至 20XX 年止,有数据调查显示,超八成的受访消费者都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不同程度的信息泄露问题,消费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案例发生频率逐渐提高。而大多数人会选择“算了吧”,一是维权路径不够完善,再者是人们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 一、大数据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一)相关法律规定分散,呈现碎片化。在我国,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14 条和 29 条说明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以及对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做了应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但是这两条都没有提及责任后果和救济。民法总则第 111 条也只是提到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其规定相对而言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网络安全法对于个人信息的规定会更为详细一些,其中第 41 条提到了消费者个人的同意原则,这一原则在数据时代的环境之下也很难避开存在的风险,无法适应时代的需求。 (二)没有专门的保护机构。因为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散在宪法、民法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消费者能够选择的途径为进行诉讼,大数据的经营模式有其特别的时代特点,比如网购,消费者常常会选择购买相对便宜的商品,利益受损时,诉讼成本远要高于诉讼标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放弃,久而久之,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开始下降,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这种利益侵犯会习惯性的持续下去。 (三)救济和监管的不足。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