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照 , 1 水质溶解性总固体的测定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2006 8.1) 称量法方法确认1 目的通 过 精 密 度 测 试 来 验 证 水 样 中 的 溶 解 性 总 固 体GB/T 5750.4-2006 8.1,判断本实验室的检测方法是否合格。2 适用范围本标准试用于饮用水及水源水中溶解性总固体。3 方法原理3.1 水样经过过滤后,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所得的固体残渣称为溶解性总固体, 包括不易挥发的可溶性盐类、 有机物及能通过滤器的不溶性微粒等。3.2 烘干温度一般采用105℃+3℃。但 105℃的烘干温度不能彻底除去高矿化水样中盐类所含的结晶水。采用180℃+3℃的烘干温度,可得到较为准确的结果。3.3 当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中含有多量氯化钙、硝酸钙、氯化镁、硝酸镁时,由于这些化合物具有强烈的吸湿性使称量不能恒定质量。此时可在水样中加入适量碳酸钠溶液而得到改进。4 分析方法4.1 测量方法简述溶解性总固体(在105℃+3℃烘干)4.1.1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3℃烘箱内 30min。取出,于干燥仅供参照 , 2 器内冷却 30min。4.1.2 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定质量(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 0.0004 g )4.1.3 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过滤。用无分度吸管吸取过滤水样100ml于蒸发皿中,如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4.1.4 将蒸发皿置于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将蒸发皿移入 105℃+3℃烘箱内, 1h 后取出。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4.1.5将称过质量的蒸发皿再放入105℃+3℃烘箱内 30min,干燥器内冷却 30min,称量,直至恒定质量。4.2 溶解性总固体(在180℃+3℃烘干)4.2.1 按( 5.1 )步骤将蒸发皿在180℃+3℃烘干并称重至恒定质量。4.2.2吸取 100mL水样于蒸发皿中,精确加入25.0mL 碳酸钠溶液于蒸发皿内,混匀。同时做一个只加25.0mL 碳酸钠溶液的空白。计算水样结果时应减去碳酸钠空白的质量。5. 计算5.1 溶解性总固体的计算公式VmmTDS10001000)()(01公式中:)(TDS —水样中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 (mg/L);0m —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1m —蒸发皿和溶解性总固体的质量,单位为克(g);仅供参照 , 3 V —水样体积,单位为毫升(ml)。6 实验结果选取 10 份样品加标,使溶解性总固体值为170.5mg/L,按 4 进行测试。由附表可知,精密度RSD<4.9%,满足 GB/T 5750.4-2006 8.1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