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文件诸教[2009]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为深化我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学校中层干部竞争11上岗机制,强化中层干部动态管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职位设置(一)直属学校中层干部设置:1
普通高中:设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设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招生就业处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
直属幼儿园:设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直属教育集团各分校按相应学校中层设置
其他直属学校:设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二)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中层干部设置:教办(中心学校)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安全管理主任
(三)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所属学校中层干部设置:1
镇(乡)中设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主任
镇(乡)小和暨阳街道教办所属局任命校长的学校设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安全管理处22主任
九年一贯制学校设教务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