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以挂失名义提取自己名下非本人存款的定性论以挂失名义提取自己名下非本人存款的定性 顾阳 摘 要:为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存款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刑法界和司法实践部门讨论的重点
其中以“挂失名义”提取自己名义下的“他人存款”行为,因其案件的频发且常见于各媒体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选取近期发生一则典型案例,从赃款与犯罪对象之间的关系、被害人的认定、行为人行为的认定三个主要方面分析该类案件的定性
关键词:公安;前置法;存款;盗窃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
19311/j
1672-3198
072 20XX 年 12 月,在发放农用补贴资金的过程中,江苏省泰兴市某村村支书王某、村主任李某和会计陈某 3 人私自留取 10 万元欲四分
因三人对私分比例有分歧,王某等人借用村民丁某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将 10 万元存入,银行卡和密码由王某保管,但村民丁某对卡内的这笔钱的数目和来源并不清楚
后丁某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了挂失,取走了卡内的 10 万元钱,在赌场将钱挥霍一空
当王某等人协商完如何分款之后,发现银行卡已经被作废,李某、陈某怀疑王某独吞欠款,遂向纪委举报其贪污,案发调查之后,丁某已无力偿还钱款
为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存款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刑法界和司法实践部门讨论的重点
其中以“挂失名义”提取自己名义下的“他人存款”行为,因其案件的频发且常见于各媒体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对于丁某提取其名下的10 万元他人存款一案,司法界就有无罪说、盗窃罪说、侵占罪说和诈骗罪说四中观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本人看来,刑事案件认定机制是立足法律前置性和刑事法定量两个要件的,本案定性处理的关键,其实在于对丁某行为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梳理和定性
之所以要梳理丁某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刑事法律关系,其原因在于,1下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