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一、制造费用的归集 (1 )间接生产费用。如机物料消耗,车间厂房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照明费、水费、取暖费以及车间管理和辅助人员的职工薪酬、差旅费和办公费,设计制图费以及季节性停工损失和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2 )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直接生产费用。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周转材料摊销(生产工具摊销)、产品生产耗用燃料和动力费用等 (3 )基本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费、修理费、车间管理用具的摊销、车间管理用的照明费、水费、取暖费、办公费 制造费用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并视具体情况,分别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时,借记“基本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除季节性生产的车间外,“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如果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是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单独核算的,则应比照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核算;如果辅助生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则应全部记入“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其明细账的有关成本或费用项目。 制造费用是按照发生的地点或生产单位(分厂、车间)来归集的。 (1 )发生机物料、外购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等时,在月末应应该根据转账凭证、各种费用汇总表及分配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2 )发生一般费用时,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等时,应根据付款凭证或据以编制的其他费用分配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 (一)生产工时比例法 适用:机械化程度较低或生产单位内生产的各产品工艺机械化程度大致相同的单位 费用分配率= 某产品制造费用总额 / 生产工时总额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 该产品生产工时×费用分配率 例1:长江公司20××年6 月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为221547.6 元,基本生产车间甲产品生产工时为25000 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为15000 小时。 制造费用计算分配如下: 制造费用分配率= 221547.6 ÷(25000+15000)=5.53869 甲产品应分担的制造费用= 25000×5.53869=138467.25 元 乙产品应分担的制造费用= 15000×5.53869=83080.35 元 按生产工时比例法编制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