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场所作为信教公民活动的公共场所,公众聚集程度高,服务人群特殊
近几年来,一些宗教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失窃等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加强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十分重要
为了确保我市“全面持续腾飞”目标的实现,促进四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平安如皋创建系列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市民宗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开展创建“平安宗教场所”活动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持续腾飞”的奋斗目标,立足于四个文明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平安如皋”、创建全省最安全地区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强化宗教场所内部安全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宗教场所内部保卫的职能作用,实行警民共建,整体联动,构筑宗教场所治安防控体系,有效保障信教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信教群众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美的活动环境,为建设“平安如皋”做出应有的贡献
创建“平安宗教场所”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努力,有90%的宗教场所获得“平安宗教场所”的称号,全面构建警民共建、整体联动的宗教场所治安管理机制和治安防控网络,宗教活动秩序井然,宗教场所环境优越,宗教场所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二、“平安宗教场所”标准(一)共性标准1、创建“平安宗教场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
建立创安组织
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宗教场所法定代表人是创安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创安工作资料台帐,定期组织创安活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人、财、物投入
2、建立健全宗教场所安全宣传教育管理机制
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