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农(安)字[2009]29号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的通知各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嵩明、禄丰、建水、红塔、麒麟(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2009年7月,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的通知》(农质安函[2009]85号),将我省列入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参加单位,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中心拟订了《云南省2009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电话:0871-4152508传真:0871-4190900附件1:云南省2009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识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主题词: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项目通知抄送:省农业厅张副厅长市场处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09年7月20日(共印30份)附件云南省2009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度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的通知》(农质安函[2009]85号)文件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全省完成贴标总量510万枚标准标;新增5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项目参与县,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率达到50%以上,适宜包装标识的十二类(禽蛋、乳制品、蜂产品、茶叶、水果、杂粮、大米、植物油、蟹类、藻类及超市销售的肉类、蔬菜等)获证产品基本使用标志;建立完善的用标登记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标识牌3-5个
二、主要措施(一)以推进无公害产地标志牌建设为重点,加大标志宣传力度
项目参与县应选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周围交通便利地址新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