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内观赏树木资产价值评估 观赏树木主要由园林提供,用专业园林种植观赏树,逐渐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园林内观赏树木(以下简称观赏树木)作为一种实物资产,可以用于市场交易、投资以及银行贷款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这些经济行为都需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因此,对观赏树木价值的评估也逐渐成为资产评估机构一项新的业务。观赏树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林木、森林资源资产,其具有集中种植在特定的园林内,一般是人工移植栽培,品种规格型号多,树种名贵稀少,造型新颖奇特,生产周期较短,用途单一,单位经济价值大,成本高等特点。因此,观赏树木评估不能简单地套用《森林资源资产技术规范〔试行〕》的评估操作规程和评估方法,现在有关部门还没有制定观赏树木的评估操作规程和评估方法。结合实际,对观赏树木评估应关注的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观赏树木产权的归属 观赏树木产权归属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应关注: 1、建立园林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观赏树木资产离不开生存的载体——建立园林所占用的土地,这一载体是观赏树木生存的条件,也是观赏树木产权归属的决定因素。由于土地关系的流转,建立在特定土地上的园林内的观赏树木产权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在现实生活中,取得建立园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很多,有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直接承包、租赁村组集体土地方式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向村民租赁所承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等途径。因此,在观赏树木资产评估时,必须弄清楚委托人建立园林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并收集完整齐全的法律依据。不同的取得方式,收集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的法律依据也不同。例如,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建立的园林,主要收集以委托人名义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村民在依法承包本村(组)集体土地上建立的园林,主要收集政府颁布的村民承包土地的依据;委托人通过转承包、租赁村民依法承包本村(组)集体土地建立的园林,主要应收集村民的土地承包依据和委托人与村民签订的土地转承包、租赁协议、所在地村组的证明文件等法律依据和转承包、租赁费用的支付凭证等。 2、园林内观赏树木产权的归属。一般,园林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归谁,建立在该土地上园林观赏树木的产权就归谁。但也不能排除在委托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前,尤其是直接承包经营的老园林,该土地(园林)内就存在与委估对象相同的观赏树木,这部分观赏树木在没有特别证明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确认属于委托人所有。为了证明观赏树木产权的归属,应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