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的哲学思想理论 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重要人物。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有:《人性论》(1739)、 《人类理智研究》(1748)、《道德原则研究》(1752)和《宗教的自然史》(1757)。 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大卫·休谟在约翰· 洛克和乔治·巴克莱建立的经验主义哲学理论的基础上,经过思想探索构建出了“温和的怀疑主义认识论”。英国哲学家罗素指出:休谟把洛克和巴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注释:1 德国哲学家康德指出: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比休谟所给与的打击更为致命。注释:2 我在研究休谟的哲学思想理论的过程中发现,休谟的怀疑主义认识论,休谟关于“我们心中的因果关系观念不是来源于经验观察”的观点,休谟对于“因果关系问题”和“归纳和演绎推理问题”的解答不符合客观事实,包含着自相矛盾的错误。 一、大卫·休谟著作中的重要哲学概念 1、人性(humanity) 1732 年 21 岁的休谟开始撰写分为三卷的《人性论》。第一卷讨论知性,第二卷讨论情感,第三卷讨论道德,这表明休谟认为知性、情感和道德是人性的三种存在形式。休谟说:哲学是研究人性的科学,人性是一切科学的首都或心脏,所有科学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人性有关,关于人的科学是其它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在我们没有熟悉这门科学之前,任何问题都不能得到确实地解决。注释:3 什么是人性?人性是人体生来具有的生存发展趋势、意识或性质,是哲学从人脑的思想认识活动和人体的行为中发现、彰显、抽象或产生出来的,具有统帅人脑活动和人体行为的能力,具有两种存在形式和众多语言名称,有别于本体事物和客体事物的主体事物。 哲学是以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为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人性是人脑思想认识活动和人体行为中所包含的内容、规定或组成部分,是人脑思想认识活动和人体行为得以发生、发展和结束的主宰或原因,是哲学在深入全面研究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这个本体对象事物时必须研究的主体对象事物。人性在人的思想认识活动中和人的实践行为中分别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哲学家们给人脑思想认识活动中存在的人或人性冠以心灵、灵魂、奴斯、自我、理性、精神、知性等名称,给人体行为中存在的人或人性冠以道理、伦理、实践理性等名称。 ‘人性’同‘心灵’是两个内涵和外延完全相同的哲学概念,休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