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的哲学思想理论 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重要人物
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有:《人性论》(1739)、 《人类理智研究》(1748)、《道德原则研究》(1752)和《宗教的自然史》(1757)
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大卫·休谟在约翰· 洛克和乔治·巴克莱建立的经验主义哲学理论的基础上,经过思想探索构建出了“温和的怀疑主义认识论”
英国哲学家罗素指出:休谟把洛克和巴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
注释:1 德国哲学家康德指出:自从有形而上学以来,对于这一科学的命运来说,它所遭受的没有什么比休谟所给与的打击更为致命
注释:2 我在研究休谟的哲学思想理论的过程中发现,休谟的怀疑主义认识论,休谟关于“我们心中的因果关系观念不是来源于经验观察”的观点,休谟对于“因果关系问题”和“归纳和演绎推理问题”的解答不符合客观事实,包含着自相矛盾的错误
一、大卫·休谟著作中的重要哲学概念 1、人性(humanity) 1732 年 21 岁的休谟开始撰写分为三卷的《人性论》
第一卷讨论知性,第二卷讨论情感,第三卷讨论道德,这表明休谟认为知性、情感和道德是人性的三种存在形式
休谟说:哲学是研究人性的科学,人性是一切科学的首都或心脏,所有科学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人性有关,关于人的科学是其它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在我们没有熟悉这门科学之前,任何问题都不能得到确实地解决
注释:3 什么是人性
人性是人体生来具有的生存发展趋势、意识或性质,是哲学从人脑的思想认识活动和人体的行为中发现、彰显、抽象或产生出来的,具有统帅人脑活动和人体行为的能力,具有两种存在形式和众多语言名称,有别于本体事物和客体事物的主体事物
哲学是以人类的思想认识活动为对象的思想认识活动
人性是人脑思想认识活动和人体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