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交付后工程维修工作机制为明确物业交付后工程维修管理责任,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实现维修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最终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订本工作机制。一、责任分工1、 项目工程部:负责工程维修移交前工程维修的组织与管理,并将维修结果反馈至客户服务部;负责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的审核;2、 区域 /项目客户关系部:负责就维修结果与客户进行沟通反馈并维护CRM 客户信息系统;负责物业移交后工程维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质保金支付的办理;3、 区域 /项目招标采购部:负责将对承包商关于工程维修的要求纳入招标文件与合同中,并组织承包商合同执行情况的履约评价;4、 总部产品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各类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周期;规范承包商在质保期内的维保人员配备标准;对工程质量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5、 总部客户关系部:负责客服管理制度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对CRM客户信息系统使用进行检查及考核;负责重大客户投诉的处理;负责限额以上产品维修基金的审核;6、 总部成本合约部:负责统一制定对项目合约招采的规范要求,并对项目公司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工作机制1、 移交条件:项目工程部需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方可向客户服务部进行移交:1) 集中交付后3 个月;2) 维修完成率 ≥95%(数据来源于CRM系统);3) 经客户服务部确认,无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2、 维修工期:在CRM客户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具体详见《附件1:维修工期参考标准》。3、 质保金支付在招标要求和合同中将明确,承包商在没有遗留重大质量问题的前提下,项目工程部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为便于客户服务部管理承包商,质保金的支付手续将转入客户服务部办理, 并由物业公司参与会签。4、 产品维修基金使用产品维修基金的使用依据公司及各经营单位权责体系执行。5、 合约招采规范要求1) 完善工程维保合约条款,为工程维保提供法律依据:合同中需明确①承包商保修期限、保修范围;②承包商应配备的维保人员数量及维保负责人;③各类工程质量维修周期及完成标准;④维保人员现场管理要求;⑤质保金支付条件及各类违规行为惩罚措施。 ⑥第三方维修费用承担方式。在招标技术要求及合同中,明确工程保修服务要求,并与各承包商签订《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协议书》,明确维修管理要求和处罚制度。集中交付期及物业移交前,各承包商必须根据项目要求派足够人员常驻现场,满足集中交付期快修及移交前的修缮要求,在移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