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使 用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专用 标 志 应提供材料 一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见附件 1; 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综合标准》; 三、产品生产者简介; 四、申请使用企业的有效证照复印件; 五、产品(包括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 2); 六、指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注意:1 检验报告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之后的;2《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综合标准》应是检验依据之一 ;3 送检单位应该是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产品生产者); 七、申请专用标志企业汇总表并需加盖管理部门质检机构的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 3)。 附 件 1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专用标 志 使用申请书 填表单位:(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内 容 产 品 名称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注册商标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质检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企业及产 品 情况简介 附 件 2 证 明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所生产的 产自国家质检总局[ ]年第 号公告保护范围内。 特此证明 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 件 3 申 请 使 用 专用 标志企业汇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商标 (区号)电话 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