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制度 一、高度重视妇幼信息逐级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报告工作。 二、各种资料登记齐全,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必备的登记资料有:出生登记、分娩登记、5 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死胎死产及出生缺陷登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登记、高危孕产妇筛查记录、高危孕产妇抢救转诊登记及随访记录、培训记录、下村记录,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管理手册、新生儿疾病筛查记录、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等。 三、报告程序:村保健员收集本辖区妇幼信息后上报至乡级妇幼卫生信息员,乡级妇幼卫生信息员收集、整理、核实本辖区及本机构信息后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员;妇幼保健院信息员整理、汇总全县妇幼卫生信息后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 四、妇幼卫生信息上报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时间:出现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死亡、艾滋病阳性个案立即上报;3 日内填报艾滋病阳性个案卡、梅毒阳性个案卡;月报表每月3 日前上报;季报于下一季度初月5 日前上报;年报于10 月8 日前上报;三网 监 测于下一季度5 日前上报。 五 、认真核查上级反 馈 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及时反 馈 本市内流 动妇幼卫生信息。 六 、加 强 信息质 量 控 制,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 七 、服务信息对 口 管理,保证信息资源 统 一规 划和共 享 。按 照 分2 级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卫生信息资料,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八、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九、开展与辖区内各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公安户籍机构和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作。 3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 一、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 二、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医疗机构应将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人员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辖区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备案。 三、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凡开展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计划生育科、产科B 超检查及产前筛查诊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相关登记制度。 四、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7 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