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1 略论道教神仙在道德上的形象示范作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有一个鲜明特色,那就是树立典型形象, 以道德楷模的现身说法,感染教化世人从善如流, 从而善化天下。 中国古代社会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家族社会, 忠孝是维系整个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而忠臣孝子的道德模范形象也是世代辈出,鼓励着人们效法,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在忠臣形象中,有所谓“忠臣不怕死,怕死不忠臣”的比干,为尽忠剖心而死;有所谓“忠臣不事二君主”的关公,不忘故主,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回归刘皇叔。这叫“忠则尽命”。至于孝子形象,著名者有《二十四孝图说》所标炳的虞舜“孝感动天”;周剡子“鹿乳奉亲”;周仲由“为亲负米”;汉文帝“亲尝汤药”;汉董永“卖身葬父”;后汉江革“行佣供母”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不事二夫的烈女形象,各地为之树贞节牌坊, 以示表彰。在中国古代社会, 统治者是“以忠诏天下”,“以孝治天下”,“以贞节励天下”的,与此相对应,则是忠、孝、贞节典型形象的树立和广为宣传, 使他们的高风亮节妇孺皆知,人人效仿, 于是便达到统治者的政治目的了。——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2 在这样的伦理文化传统背景下成长发育起来的道教,也树立了许多劝人为善从而度人为仙及积德成仙的形象。老子早就说过:“善人者,不善人之师” 。作为不善者老师的善人, 并不因恶人的品行卑劣就抛弃他,而是循循善诱, 教诲引导他走上正路。 怎样教诲引导?其方法之一便是典型模范的形象示范,使人自觉不自觉地学习仿照, 照道德榜样所显示的品行安排自己的生活方式。美国学者斯特伦在其所著 《人与神一一宗教生活的理解》 第七章讨论到道德是神圣意志的某种体现时说:“在有神论的社会中, 由于人们认为神的意志体现在神圣的律法之中,因此个人行为的道德水准往往是以一种理想的道德行为来衡量。而这种理想的道德行为,则是由该社会的家长(祖先) 、先知、教主、或开创者率先作出的。所以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的启示与生活,乃是神的意志及其为‘他的选民’设定的目标的具体体现。 社会成员要尽其所能地效仿神的善,并在生活中奉行有关善良生活的神圣规定”。在道教中,理想的道德行为是在神仙身上体现出来的,修道者只有尽最大努力效仿神仙的“善良生活”,以此来衡量自己的道德水准,才能成为神仙之国的“选民” 。神仙是至善至美的化身,创造了一个充满正义与善良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