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对策研究摘要:保障性住房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工程的关键环节,有利于解决哈尔滨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缺位的问题。促进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加快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新战略的实施及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形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加快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对策建议。关键词:哈尔滨;保障性住房;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性住房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特别是在哈尔滨市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中,必将促进城镇化的加速发展,由此而引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解决的缺位。因此,加快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新战略的实施及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分析1.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的概念界定。近年来,哈尔滨市社会保障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正日趋完善,但在医疗、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保障性住房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其发展滞后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因此,加快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是进一步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条件。2.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哈尔滨市自1999年开始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至2010年共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000万平方米,解决了数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随着城市的发展,哈尔滨市虽然逐年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但仍有相当部分住房困难居民还需要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政策。2010年底,哈尔滨市提出了“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改善民生、抑制房价的有力举措,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此,2011年哈尔滨市将改造棚户区36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提供4000套经济适用住房,新增廉租房受益户2000户,特别是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宅建设总规模达1700万平方米,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平方米。2011年可提供保障性住房42000套,保障性住房坚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保障性政策,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由372元提高到432元,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通过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实现保障。或者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289元和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性住房或货币补贴,除提供4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外,还将为1000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4000万元。2011年哈尔滨市将以征仪路花园小区三期、群力宜居家园三期、河山街项目和群力西区异地安置配建项目为载体,提供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性住房。据有关部门统计,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中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政策中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两个70%的准入原则,再向上适当放宽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初步按现有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家庭数量向上倍增统计,目前,哈尔滨市现有经济适用性住房资格家庭23000户。3.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步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经营城市,就是以城市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为目标。一是哈尔滨市从城市发展与民生工程相兼顾的原则出发,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受益户的存量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截至2010年末,哈尔滨市存量廉租住房受益户共计14972户,其中,租赁补贴13442户。对租赁补贴家庭以轮候制的形式转为实物配租,提高廉租保障的质量。二是实施四环以内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拆迁面积83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05万户,2011年完成被拆迁棚户区居民回迁2.6万户,通过建设安置住房,可以将在拆迁范围内具有保障资格的9400户家庭的住房困难直接解决到位。其中,解决廉租住房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