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刑法学( 1) 作业 1 分析案例( 每小题 50 分) 第一题: 山本某某, 女, 42 岁, 日本国籍。马某某, 男, 35 岁,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参考答案:参看教材有关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事管辖权问题。 根据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走私毒品的, 无论数量多少, 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山本某某违反中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携带毒品进入中国境内, 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 意图躲避海关监管, 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 构成走私毒品罪; 马某某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 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中国刑法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 都适用中国刑法; 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 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走私行为开始于中国境外, 但完成于中国境内, 属于在中国境内犯罪。同时, 山本某某虽然是外国国籍, 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 而马某某虽然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 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因而适用中国刑法管辖。对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行为应适用中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 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 不进行纯度考虑。并以此作为刑事定罪量刑的依据。 第二题:王××( 男, 17 岁) 与被害人陈××( 1 3岁) 系邻居, 平素关系甚好。一日, 王××与其弟去河边洗澡... 参考答案: 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形式的过失杀人罪。从客观方面看, 王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王某负有实施保护陈某安全的特定义务, 这种特定义务是由王某先行的行为使陈某处于危险状态所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的。陈某是儿童, 王某答应她将她带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的深水处游泳, 这无疑使陈某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 因而就产生了王某应当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王某有履行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的可能而未能履行。王某的不作为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和对象, 即陈某的生命权。而且, 王某的不作为与陈某的溺水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 从客观方面看, 李某的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从主观方面看, 王某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王某作为一个成年人, 应该预见到假如自己不陪同保护或把陈某带回到岸边。陈某很可能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