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工地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考古工地勘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考古领队为工地第一安全责任人。三、成立工地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内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四、设立专人排查安全隐患,督导安全工作,并定期汇报。五、定期对考古队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考古工作者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六、在考古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七、考古勘察现场工作间歇及夜间均设专人值班。八、原则上无成年人陪同的儿童不得进入工地;对进入工地的老人,要给予一定的照顾。九、考古队员手机 24 小时开机,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十、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放过。考古工地文物库房管理规定一、库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文物提取、入库的有关规定。提取文物进行保护、修复、研究应及时做好记录,注明文物的现状、损坏部位和损伤程度,拍照留档。二、文物一经交接到库房,库房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文物的安全。工作室无人时,必须锁门关窗。每天下班前,须将文物存入库区专库或保险柜中,因保护修复而不能入库的文物,要在当日安排值班。三、未经主管领导或负责人批准同意,不得将非库房人员带入存有文物的实验室或工作室。四、在对文物进行保护修复之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主管技术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五、在保护修复和处理过程中,要预防可能破坏文物的因素,如果出现新问题和损伤,应保持原状,及时报告,并做好照相记录。六、不得在文物上使用未经试验的材料和技术,文物的技术保护处理,均应以不改变文物原貌、最小干预、预防性保护为原则。文物安全保护应急预案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应对可能发生的文物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文物和人员财产的损失、伤害,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及文物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领导为预防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的监督领导及应急组织指挥,成立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二、指导思想文物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发掘、库房文物的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