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劳动合同(陆籍员工适用)甲方(用工单位):上海彰泰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保屯路221号实际经营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栋907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张鸿图\张英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栋907室(邮编:200233)乙方(劳动者):浦苑媛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及联系电话: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紧急状态联系人:联系人姓名:与乙方关系: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合作称作“双方”,单独一方称作“一方”):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法定的终止条件见《劳动合同法》第44条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乙方完成该工作任务以为判断标准
(二)工作年限双方约定,双方劳动关系自乙方实际入职之日起建立,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也自乙方实际入职之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所列情形,均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1、被判定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通缉在案者;-1-13、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4、未满16周岁者;5、曾经被本公司或其相关联公司以违纪为由辞退或擅自离职者;6、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者;7、患有精神病或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8、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9、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10、无故拖欠公款尚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