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的组建及管理公司内部架构的设计管理团队的组建及管理公司内部架构设计一. 管理团队的组建
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PE 管理团队未作强制性要求
国家发改委2864 号文件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所有高管人员在最近5 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或尚在处理的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案件, 至少 3 名高管人员具备2 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 名以上高管人员具有较丰富的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经验是天津市发改委675 号文、国家发改委 2864 号文对管理团队的最低要求
管理团队应该匹配投行、法律、财务以及拟投资领域内的行业专家,形成以行业判断为主,以法律、财务为双翼,护航前行的专业化管理团队,且此类人员更侧重于实践经验的丰富与积累,唯有如此方能更好地把握投资方向、 筛选出优秀的投资标、设计优良的投资方案,并把控住重大的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二)、管理团队诉求与激励机制
管理团队存在的意义在于:发现、筛选目标企业,完成价值判断,并进行投资管理
当资本持有人的身份转变为PE 出资人后,其应向管理团队支付两笔费用
分别是管理费与业绩报酬
管理费——按出资额的一定比例按年计付,用于支付管理团队日常运营的费用,如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用等,结余部分一般允许向管理团队做奖励分配
业绩报酬——一般在投资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计付,用于奖励管理团队为实现资本增值做出的贡献,通常情况下出资人会与管理团队商定一定的基本收益目标, 并将达到的基本收益目标作为支付业绩报酬的条件
一般管理费用计付比例每年2%,业绩报酬的计付比例20%
(三)、业绩报酬的分配制度
分享业绩报酬是对PE 管理团队的主要激励机制,也是筹备过程中,管理团队关切的核心问题之一
这里即包括对整个管理团队如何分享业绩报酬的考量,也应当包含对团队成员之间如何分享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