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客运班线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根 据 乙 方 申 请 , 甲 、 乙 双 方 经 协 商 , 就 至 客运班线的经营管理事宜共同制定如下合同书
甲、乙双方在该客运班线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均须遵照本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并承担本合同书中的责任和义务,享有本合同书中的权利和利益
一 、 经 甲 方 同 意 , 乙 方 自 愿 承 包 至 客运班线的客运经营管理
承包使用的营运客车号牌为吉 C-
二、乙方经营的客运班线上行始发站为: ,下行始发站为: ,途经: ,营运时间依据公司规定执行
该班线附加班线为: 三、乙方在客运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行
乙方在公司制度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承包的班车(线)有经营管理权
乙方组成包车组人员须经公司审核,不得私自聘用司乘人员
所聘用的司乘人员需证件齐全,需经公司审核备案
未经公司审核备案的司乘人员,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罚
四、乙方每月保证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元,该管理费实行预交方式,即乙方需在每月 1 日 16 时前(不含 1 日当日)预交甲方管理费
如乙方不能在当月 1 日 16 时前(不含 1 日当日)预交一个月的上缴费用,甲方可以终止其营运,扣留车辆或号牌
停运期间不减上缴费用,并每迟交一日加收乙方欠缴费用总额 10%的滞纳金
停运五日后,乙方仍不能交齐应缴费用,按乙方单方毁约处理,由甲方收回乙方经营管理的线路及车辆,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同时注销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纳管理费后的旅客运输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承包客运线路使用营运客车的司、乘人员由乙方雇用
报甲方审查同意、备案
司、乘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一切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应得待遇,均由乙方负责
如司、乘人员在为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