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输液护理的科学和研究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临床实践因不断进行的研究而不断发展,而《输液治疗实践标准》为我们提供一个指导临床实践的框架,且具有重要循证意义(INS:美国静脉输液护理学会)1980,1990,1998,2000,2006,2011,20162016INS《输液治疗实践标准》概述InfusionTherapyStandardsofPractice2016年最新修订版本(第七版)更具实际操作指导意义以循证为基础,更新输液理念以最新临床研究为依据的操作指南2016INS《输液治疗实践标准》InfusionTherapyStandardsofPractice2016版《INS输液治疗实践标准》主要更新InfusionTherapyStandardsofPractice1、新增静疗输液团队标准及实施细则,提高患者及医疗机构对安全、高效、高质量输液治疗的需求2、限定头皮钢针使用为单剂量给药,不可留置3、未对留置针拔出时间做出限制和要求4、强调患者安全,原料PVC(聚氯乙烯树脂),添加脂类增塑剂: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为生物内分泌干扰素,该输液装置在新生儿、儿童输液限制使用(1元左右)非PVC输液器(超低密度聚乙烯输液器)质量优良,价格昂贵血管通路装置的置入和维护交由专人/专业团队(I)2016版《INS输液治疗实践标准》主要更新InfusionTherapyStandardsofPractice5、自动激活的安全设计装置预防针刺伤害,且应持续使用6、控制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是质量改进中重要的一项实施细则,指南推荐使用无针输液接头,以保证护患安全7、明确预充产品降感染,节约时间8、明确不能使用输液袋、输液瓶配置冲管溶液《输液护理实践标准》更名为《输液治疗实践标准》静脉输液治疗并不是仅和医务人员中的某一群体有关,而是参与到治疗实践中的每个临床医务人员的责任——即不仅仅是护理人员的工作和责任,药剂师,医生等都有责任【2016版】标准3.实践范围在组织政策中明确规定参与输液治疗给药的各类临床工作者的角色、责任医疗保健团队之间合作主要适用于护士(注册护士,实习护士/职业护士,高级护士)无执照的辅助护理人员,放射科/呼吸治疗技师/技术人员、治疗人员,医护人员【2011版】标准5.实践范围主要适用于护士(注册护士,实习护士/职业护士,高级护士)无执照的辅助护理人员2016INS《输液治疗实践标准》概述InfusionTherapyStandardsofPractice穿刺人员的变化任何人专业人员•8u适用于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需求的服务u血管通路装置的置入和维护交由专人/专业团队u建立静疗小组,在遇到穿刺、置管困难患者时发挥作用1.静疗输液团队钢针零容忍!2000年11月6日,国会通过了世界上首例《医疗针刺安全法案》,该法案强制要求美国镜内各医院使用安全型医疗用品,否则予以重罚。2.头皮钢针•缺点:①相对来说有高渗透率②头皮针尖端锐利,容易扎破血管,造成液体外渗③多次输液需要反复穿刺,给病人带来痛苦和浅表静脉的损伤。④不适合长期留置留置时间:每日<4小时,输液3天内2.头皮钢针u考虑输注液体的特性,可用的穿刺部位,对外周静脉血管的保护(IV)u治疗时间(IV)—外周静脉短导管:少于6天,每4小时评估一次—中长度导管:1-4周—对静脉穿刺困难的患者使用血管可视化技术来提高成功率—避免连续发疱剂输注,胃肠外营养,渗透浓度>900mOsm/L的液体—避免使用中等长度导管:血栓病史,血液高凝,需要保护血管3.血管通路装置计划:外周静脉导管(外周静脉短导管/中等长度导管)u头皮钢针只可用于单剂量给药,不可留置(IV)•12中心静脉导管:PICC与CVC比较PICCCVC穿刺部位外周颈内、锁骨下穿刺穿刺风险小大穿刺成功率高低置管部位外周躯干感染率低高留置时间长(数月至一年)短期留置:INS7-10天,外周血管穿刺困难者首选操作者护士医生新生儿和儿童患者应考虑:识别生理特性对及其药物和营养选择的影响;输液装置的选择(如不含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考虑到年龄、身高、体重或体表面积对给药剂量和总量的限制;药理学作用、药物相互作用、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参数监测;以及患者对输液治疗的反应。2,8-12(V)标准42.给药装置的更换实施细则IV.胃肠外营养C.脂肪性乳剂溶液,如静脉脂肪性乳剂或全营养混合液,应该使用不含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