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论网络团购的合同关系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的主要消费形式之一。近年来网络团购以其产品的低廉价格引起了消费者的普遍喜爱,但是,随之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产品质量问题、经营者欺诈问题等等。经营者固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作为团购网站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影响到消费者权益最终能否真正落实。文章从团购合同的法律方位入手,为网络团购引发的法律问题寻求法律依据。关键词:团购 诈骗 合同正文: 网络团购在中国市场一开始便受到广阔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的青睐,并且已进展成为近年最流行的一种购物形式,它是继 B2B、B2C、C2C 之后的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被称为 C2B 模式。据中国电子商务讨论中心 2024 年 1 月统计,中国目前的团购网站已达 1880家,并且仍以每天 3 家的速度增长。参加网络团购的消费者也迅速增多,从 2024 年 3 月第一家团购网站上线,半年内中国网络团购消费者数量累计已超过 1.3 亿人。 网络团购模式的出现,大大增加了消费者一方的话语权和谈判力量,从而可以获得很高的折扣,这也是网络团购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然而,随着团购网站高速进展,网络团购市场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缺乏行业法律规范、团购网站的诚信难测、信用度不高、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团购产品陷阱、售后无法保障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阻碍了网络团购行业的健康进展,亟待解决和完善。一、网络团购的概念网络团购即线上集体购物,是利用网络联合消费者提高对商家的议价能力,从而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这种网络购物方式最早起源于美国的 Groupon 商业模式,在传入中国后得到极其快速的进展,团购的范围及其广泛,从日常生活用品到家用电器,从婚纱摄影到餐饮服务一应俱全。网络团购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自发团购,由上网消费者通过BBS 等网络工具自发组织起来;第二,网络营销团购,是商家组织自己产品的团购。第三,商业团购,是由商业网站提供专门团购平台。[1]目前最普遍的是第三种模式的团购。在网络团购中,自发团购和网络营销团购的法律关系较为简单,只存在交易当事人,而无第三方参加。但在商业网络团购中,由于存在提供团购平台的第三方,法律关系看似复杂些。一般情况下,卖方与团购网站签订协议,约定此次团购的相关内容以及与团购网站之间的权利义务,而团购网站根据协议在其网站上发布该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买方通过登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