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大全 对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工资是劳动关系双方物质利益的焦点,是劳动关系最实质的核心问题。加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协调和稳定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全总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两个普遍”的推行上,通过出台各种法规和政策,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在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为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但从目前推行的具体情况看,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实践中,工资集体协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状 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区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等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集体合同、职代会等制度的覆盖面持续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区稳步推进,职工收入水平逐步提高,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我区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努力。一是推动了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2009 年,自治区七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 年,自治区人大将《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2011 年2 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的通知》。9 月,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这些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法律依据。二是加强检查指导。2008 年,自治区人大组织对《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2009 年 6 月,自治区总工会在 XX 县区召开了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观摩交流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和讨论,起到了较好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三是加大培训力度。2010-2013 年,自治区总工会在工会干部学校举办多期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全区基层工会干部有近千人次参加了培训。四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 2012 年 11 月底,我区已建工会的国有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 88%,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 68%,已建工会的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 75%,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 54%。 二、当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全区的情况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