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产业政策国家政策的高度关注与支持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28号),在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发展老龄服务业
内容如下:“3
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
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与完善,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二五”期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
在目标和任务中明确指出:“(三)建设方式
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
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通过设备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在第四节发展老年服务业中明确指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十二)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