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隧道防水板铺设工艺技术规定 (建技〔2010〕13 号 2010 年 1 月 20 日)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隧道防水板施工工艺,保证防水板铺设质量,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客货共线铁路新建隧道的防水板铺设工程
第三条 采用复合式衬砌的隧道,在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应采用分离式防水层
分离式防水层应由防水板和缓冲层组成
防水板和缓冲层的选材、铺设工艺和质量标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考虑隧道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等综合因素
第四条 防水板铺设应超前二次衬砌施工1~2 个衬砌段长度,并与开挖工作面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铺设完防水板的地段应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损伤防水板
第五条 防水板铺设应采用专用台车(架)铺设,台车(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防水板铺设专用台车(架)宜采用轮轨式
台车(架)前端应设有检查初期支护表面及二次衬砌内轮廓的刚架,并有整体移动(上下、左右)的微调机构
台车(架)上应配备能达到隧道周边任一部位的作业 平 台
台车(架)上应配备辐 射 状 的防水板支撑 系 统
台车(架)上应配备提 升 (成卷 )防水板的卷 扬 机和铺放 防水板的设施
二、基面处理 第六 条 在铺设防水层之前应对 基 面(初期支护表面)的渗 漏 水、外 露 的突 出 物 及表面凸 凹 不 平 处 进 行 检查处 理
初期支护为喷 钢 纤 维 混 凝 土 时 ,基 面应补 喷 一层水泥 砂 浆 保护层,以 保护防水板不 受 损伤
渗 漏 水处 宜采用注 浆 堵 水或 排 水盲 管 、排 水板将 水引 入 侧 沟 ,保持基 面无 明 显 渗 漏 水
对 于基 面外 露 的锚 杆 头 、钢 管 头 、钢 筋 头 、螺 杆 钉 头 等突 出 物 应予 切 除 后 妥 善 处 理